第二次离婚诉讼,我该如何是好?
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不判离的解决方法如下:1、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离婚。2、希望离婚的一方,应当尽可能的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,再次根据新事实、新情况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、二、三款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。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的,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后,应当准予离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“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”。如果法庭审理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,则会判决离婚,如果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,对方不同意离婚的,法院一般不会判离。需要注意,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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